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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一條規定外國人申請許可及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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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條
命令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十一條規定外國人申請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7 條
最新修正:
2025-12-26
條文全文
外國人申請補發本法第十一條所定許可,應備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補發事由切結書。 三、審查費收據正本。但得由本部自網路查知者,得免附。
第 6 條
第 8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