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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法申請案件審查費及證照費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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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條
命令
就業服務法申請案件審查費及證照費收費標準 第 6 條
最新修正:
2025-12-31
條文全文
本標準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四月三十日施行。 本標準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施行。
第 5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