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章 設施

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 第 10 條

條文全文

雇主使勞工從事有機溶劑作業,如設置第六條第一項或第七條規定之設備有困難,而已採取一定措施時,得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免除各條規定之設備。 前項之申報,準用前條第二項及第三項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