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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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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1 條
第 四 章 施工架、施工構臺、吊料平臺及工作臺
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第 61 條
最新修正:
2026-06-30
條文全文
雇主對於框式鋼管式施工架之構築,應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最上層及每隔五層應設置水平梁。 二、框架與托架,應以水平牽條或鉤件等,防止水平滑動。 三、高度超過二十公尺及架上載有物料者,主框架應在二公尺以下,且其間距應保持在一點八五公尺以下。
第 60-1 條
第 6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