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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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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條
第 二 章 設施
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 第 9 條
最新修正:
2021-09-16
條文全文
雇主使勞工從事製造、處置或使用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為管制性化學品之乙類物質,除依管制性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申請許可外,應依本標準規定辦理。
第 8 條
第 10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