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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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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條
第 一 章 總則
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第 2 條
最新修正:
2014-06-25
條文全文
本標準所稱異常氣壓作業,種類如下: 一、高壓室內作業:指沈箱施工法或壓氣潛盾施工法及其他壓氣施工法中,於表壓力(以下簡稱壓力)超過大氣壓之作業室(以下簡稱作業室)或豎管內部實施之作業。 二、潛水作業:指使用潛水器具之水肺或水面供氣設備等,於水深超過十公尺之水中實施之作業。
第 1 條
第 3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