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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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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3 條
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第 33 條
第 一 節 高壓室內作業管理
條文內容
雇主於作業室內施炸後,為防止缺氧或有害氣體之危害,在確認該作業室內之空氣恢復至正常狀態前,應嚴禁任何人進入作業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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