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二 節 減壓艙

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 第 81 條

條文全文

雇主應嚴禁與任何人攜帶危險物、有著火、爆炸或因高溫而有引火之虞之物質進入減壓艙,並將其有關禁止事項及正確滅火程序揭示於勞工易見之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