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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補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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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條
第五章 附則
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協助職業災害勞工重返職場補助辦法 第 27 條
最新修正:
2026-06-29
條文全文
本辦法所需經費,由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基金預算支應。
第 26 條
第 28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