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三 節 高壓氣體設備及容器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109 條

條文全文

雇主對於高壓可燃性氣體之貯存,除前條規定外,電氣設備應採用防爆型,不得帶用防爆型攜帶式電筒以外之其他燈火,並應有適當之滅火機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