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勞
勞基法指南
台灣勞動權益白話指南
補助與給付
法規總目錄
主題分類
常見問題
回首頁
首頁
›
法規總目錄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
第 134 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134 條
第 二 節 軌道
條文內容
雇主對於動力車軌道之曲線部分,應依下列規定: 一、曲率半徑應在十公尺以上。 二、保持適度之軌道超高及加寬。 三、裝置適當之護軌。
← 第 133 條
第 135 條 →
官方原文
到全國法規資料庫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