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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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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8 條
第 二 節 軌道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138 條
最新修正:
2026-06-30
條文全文
雇主對於手推車輛之軌道,應依下列規定: 一、軌道之曲率半徑應在五公尺以上。 二、傾斜應在十五分之一以下。 三、鋼軌每公尺重量應在六公斤以上。 四、置直徑九公分以上之枕木並以適當間隔配置。 五、鋼軌接頭應使用魚尾板或採取熔接等固定。
第 137 條
第 13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