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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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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3 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233 條
第 一 節 人體墜落防止
條文內容
雇主對於以船舶運輸勞工前往作業場所時,不得超載,且應備置足夠數量救生衣、救生用具或採取其他方法,以防止勞工落水遭致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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