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節 電氣設備及線路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246 條

條文全文

雇主對勞工於作業中或通行時,有接觸絕緣被覆配線或移動電線或電氣機具、設備之虞者,應有防止絕緣被破壞或老化等致引起感電危害之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