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一 節 電氣設備及線路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252 條

條文全文

雇主對於有發生靜電致傷害勞工之虞之工作機械及其附屬物件,應就其發生靜電之部份施行接地,使用除電劑、或裝設無引火源之除電裝置等適當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