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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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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條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3 條
第 一 章 總則
條文內容
本規則所稱特高壓,係指超過二萬二千八百伏特之電壓;高壓,係指超過六百伏特至二萬二千八百伏特之電壓;低壓,係指六百伏特以下之電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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