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勞
勞基法指南
台灣勞動權益白話指南
法規總目錄
主題分類
回首頁
首頁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
第 66 條
第 三 節 木材加工機械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第 66 條
最新修正:
2026-06-30
條文全文
雇主對於有自動輸送裝置以外之截角機,應裝置刃部接觸預防裝置。但設置接觸預防裝置有阻礙工作,且勞工使用送料工具時不在此限。
第 65 條
第 6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