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勞
勞基法指南
台灣勞動權益白話指南
法規總目錄
主題分類
回首頁
首頁
›
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
›
第 27 條
命令
職業災害勞工補助及核發辦法 第 27 條
最新修正:
2019-04-30
條文全文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三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一年一月一日施行;一百零二年十一月五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三年三月一日施行;一百零八年四月三十日修正發布之條文,自一百零八年五月一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第 2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