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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養成訓練及轉業訓練委任或委託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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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條
命令
職業養成訓練及轉業訓練委任或委託辦法 第 6 條
最新修正:
2012-09-26
條文全文
訓練受託單位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屬第三條所定之單位。 二、組織及財務健全。 三、具訓練執行能力。 四、經主管機關評鑑辦理訓練績效優良。
第 5 條
第 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