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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養成訓練及轉業訓練委任或委託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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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條
職業養成訓練及轉業訓練委任或委託辦法
第 8 條
條文內容
為甄選訓練受託單位,主管機關得聘請學者、專家及相關單位代表審查,必要時得召開會議審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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