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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覺功能障礙者按摩工作輔導及補助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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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條
命令
視覺功能障礙者按摩工作輔導及補助辦法 第 8 條
最新修正:
2015-01-13
條文全文
前條第一款訓練內容如下: 一、按摩或理療按摩學科訓練。 二、按摩或理療按摩術科訓練。 三、按摩或理療按摩實習。 四、職業適應課程。 五、其他與按摩或理療按摩訓練相關課程。 前條第一款養成訓練之時數,至少為一千六百小時。
第 7 條
第 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