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令

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 第 4 條

條文全文

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聘任職業訓練師,其資格應符合職業訓練師甄審遴聘辦法規定。

相關函釋

連結開啟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原文(新視窗)。標示「已廢止」者僅供沿革參考,請勿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