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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案件審理給付報酬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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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條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案件審理給付報酬標準
第 4 條
條文內容
裁決委員依本法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六條召開會議時,得參照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覈實支給交通費及住宿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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