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勞
勞基法指南
台灣勞動權益白話指南
法規總目錄
主題分類
回首頁
首頁
›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辦法
›
第 30 條
第 五 章 裁決之調查及詢問程序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辦法 第 30 條
最新修正:
2021-09-29
條文全文
主任裁決委員於詢問程序終結前,應給予當事人雙方最後陳述意見之機會。 詢問程序終結後,主任裁決委員認有必要者,得聽取出席之裁決委員意見,再召開詢問程序或調查程序。
第 29 條
第 31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