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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供應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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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條
第 一 章 總則
人力供應業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及處理辦法 第 3 條
最新修正:
2022-03-09
條文全文
人力供應業者為落實個人資料檔案之安全維護及管理,應訂定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 本計畫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個人資料保護規劃。 二、個人資料管理程序。 三、個人資料管理措施。 四、業務終止後個人資料處理方法。 五、紀錄機制。 人力供應業者訂定前項計畫時,其內容應具體明確,並定期檢視及配合相關法令修正本計畫。
第 2 條
第 4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