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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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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條
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
第 15 條
條文內容
本辦法施行前已依本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取得認定者,應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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