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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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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條
勞動基準法第四十五條無礙身心健康認定基準及審查辦法
第 16 條
條文內容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本辦法修正條文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五月一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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