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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主管職工福利委員會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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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條
勞動部主管職工福利委員會財團法人會計處理及財務報告編製準則
第 9 條
條文內容
記帳憑證分為下列三類: 一、收入傳票。 二、支出傳票。 三、轉帳傳票。 前項各種傳票,得以顏色或其他方法區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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