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勞
勞基法指南
台灣勞動權益白話指南
法規總目錄
主題分類
回首頁
首頁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辦事細則
›
第 4 條
命令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辦事細則 第 4 條
最新修正:
2014-02-14
條文全文
本中心設下列科、室: 一、職類開發及基準科。 二、場地評鑑及監評培訓管理科。 三、全國檢定及發證管理科。 四、專案檢定科。 五、技能競賽科。 六、秘書室。 七、人事室。 八、主計室。
第 3 條
第 5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