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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處務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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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條
命令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處務規程 第 16 條
最新修正:
2019-05-01
條文全文
法務室掌理事項如下: 一、訴願及行政訴訟案件之處理。 二、國家賠償案件之處理。 三、受理訴願案件審議作業之處理。 四、相關業務法規制(訂)定、修正、廢止及解釋案件之會辦。 五、相關業務法規適用疑義之研議及諮詢。 六、其他有關法制事項。
第 15 條
第 17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