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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受理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申請案件收費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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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條
命令
勞動部受理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申請案件收費標準 第 7 條
最新修正:
2025-12-26
條文全文
申請補發第三條至第六條所定許可者,每件應繳納新臺幣一百元。
第 6 條
第 8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