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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組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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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條
法律
勞動部組織法 第 5 條
最新修正:
2014-01-29
條文全文
本部之次級機關及其業務如下: 一、勞工保險局:執行勞工保險、就業保險、積欠工資墊償及勞工退休金收支等事項。 二、勞動力發展署:執行職業訓練、技能檢定、就業服務、技能競賽與跨國勞動力聘僱許可及管理等勞動力發展運用相關事項,及統籌相關政策之規劃。 三、勞動基金運用局:統籌管理本部各類基金運用等事項。 四、職業安全衛生署:統籌政策規劃並執行職業安全衛生、勞工健康、職業病防治、職業災害勞工保護、職業安全衛生與勞動條件檢查及監督等事項。
第 4 條
第 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