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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處務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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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1 條
命令
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處務規程 第 5-1 條
最新修正:
2019-10-04
條文全文
職業衛生健康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職業衛生政策、法規與制度之研擬、推動及督導。 二、職業衛生管理與教育訓練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三、勞工作業環境監測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四、人因性與新興職業危害預防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五、勞工健康政策、法規與制度之研擬、推動及督導。 六、勞工健康檢查與管理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七、職場勞工身心健康保護與健康促進之規劃、推動及督導。 八、其他有關職業衛生及勞工健康事項。
第 5 條
第 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