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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處務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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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條勞動部(以下簡稱本部)為處理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特訂定本規程。
- 第 2 條部長綜理部務,並指揮、監督所屬機關(構)及人員;次長襄助部長處理部務。
- 第 3 條主任秘書權責如下: 一、文稿之綜核及代判。 二、機密及重要文件之處理。 三、各單…
- 第 4 條技監、參事權責如下: 一、重要工作計畫之建議。 二、法規、制度之研究改進及重要部…
- 第 5 條本部設下列司、處: 一、綜合規劃司,分四科辦事。 二、勞動關係司,分五科辦事。…
- 第 6 條綜合規劃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勞動政策之研究發展、規劃及宣導。 二、勞工行政組織…
- 第 7 條勞動關係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工會組織政策、法規、計畫之研析、規劃及協調;工會組…
- 第 8 條勞動保險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勞工保險、勞工職業災害保險政策、法規與計畫之研析、…
- 第 9 條勞動福祉退休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勞工福利及服務制度之研究、規劃及推動。 二、職…
- 第 10 條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勞動基準政策、法規與計畫之研析、規劃及協…
- 第 11 條勞動法務司掌理事項如下: 一、勞動法制之規劃及協調。 二、勞動法規審議作業之處理…
- 第 12 條秘書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 二、出納、財務、營繕、採…
- 第 13 條人事處掌理本部人事事項。
- 第 14 條政風處掌理本部政風事項。
- 第 15 條會計處掌理本部歲計及會計事項。
- 第 16 條統計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勞動情勢統計、產業勞動統計、勞工僱用統計與勞動公務統計…
- 第 17 條資訊處掌理事項如下: 一、本部與所屬機關(構)資訊應用服務策略之規劃及協調推動。…
- 第 18 條本部處理業務,實施分層負責制度,依分層負責明細表逐級授權決定。
- 第 19 條本規程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十七日施行。 本規程修正條文,除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