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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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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5 條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施行細則
第 45 條
第 一 款 通則
條文內容
本法第三十五條第一項所定逾期部分應加給之利息,所需費用由保險人編列公務預算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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