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職業災害保險職業病鑑定作業實施辦法

第 12 條

條文內容

鑑定會為鑑定職業病之需要,中央主管機關得邀請專家、學者、機關、團體代表或有關人員提供資料,或於開會時表示意見。

官方原文

到全國法規資料庫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