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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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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條
命令
勞工退休金條例退休基金管理運用及盈虧分配辦法 第 14 條
最新修正:
2019-08-29
條文全文
勞保局應將勞工退休金之收支及其積存金額,按月送基金運用局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基金運用局應將本基金運用情形,按月報請主管機關備查。
第 13 條
第 15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