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勞
勞基法指南
台灣勞動權益白話指南
補助與給付
法規總目錄
主題分類
常見問題
回首頁
首頁
›
法規總目錄
›
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
第 44 條
升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 44 條
第 三 節 電氣部分
條文內容
升降機之運轉用回路與緊急信號用回路或電話用回路,不得併集於同一電纜。
← 第 43 條
第 45 條 →
官方原文
到全國法規資料庫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