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六 章 附則

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 第 24 條

條文全文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相關函釋

連結開啟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原文(新視窗)。標示「已廢止」者僅供沿革參考,請勿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