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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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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條
命令
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 第 11 條
最新修正:
2022-06-29
條文全文
雇主使勞工從事第二條第一項第六款規定之作業時,依下列規定: 一、應於各四烷基鉛蒸氣發生源設置局部排氣裝置。 二、應供給作業勞工不滲透性防護圍裙及不滲透性長統手套,並使其確實使用。
第 10 條
第 12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