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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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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3 條
固定式起重機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 33 條
第 三 節 安全裝置
條文內容
使用鋼索或吊鏈之吊升裝置及起伏裝置,應設置過捲預防裝置。但使用液壓、氣壓、絞車或內燃機為動力之吊升裝置及起伏裝置,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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