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容器安全檢查構造標準

第 74 條

條文內容

第二種壓力容器應於明顯易見處裝設記載下列事項之銘板: 一、製造者名稱或其商標。 二、製造年月。 三、最高使用壓力(MPa) 。 四、水壓試驗壓力(MP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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