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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專業人才從事藝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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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條
命令
外國專業人才從事藝術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第 13 條
最新修正:
2023-12-18
條文全文
外國專業人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部應撤銷、廢止其工作許可或展延工作許可: 一、有第五條各款規定情形之一。 二、其他不符本辦法之規定。
第 12 條
第 14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