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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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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條
第 三 節 產業技術工作
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 25 條
最新修正:
2025-12-30
條文全文
外國技術人力受聘僱從事第五條第六款之屠宰技術工作,其雇主從事禽畜屠宰、解體、分裝及相關工作,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符合規定者,得申請聘僱許可。 中央主管機關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就前項規定條件實地查核。
第 24 條
第 26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