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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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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4 條
第 四 章 入國後之管理
外國技術人力工作資格及許可管理辦法 第 64 條
最新修正:
2025-12-30
條文全文
雇主與外國技術人力簽訂之書面勞動契約,應以中文為之,並應作成該外國技術人力母國文字之譯本。
第 63 條
第 65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