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八 節 促進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

就業保險促進就業實施辦法 第 52-3 條

條文全文

中央主管機關為協助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得辦理下列事項: 一、職務再設計。 二、繼續僱用補助。 三、其他有關就業協助事項。 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前項事項,得訂定實施或補助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