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勞
勞基法指南
台灣勞動權益白話指南
補助與給付
法規總目錄
主題分類
常見問題
回首頁
首頁
›
法規總目錄
›
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
第 12 條
工業用機器人危害預防標準
第 12 條
條文內容
雇主設置之機器人,除在使用上有必要之部分外,不得有凸出、銳角或齒輪之露出等危險部分。
← 第 11 條
第 13 條 →
官方原文
到全國法規資料庫核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