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勞
勞基法指南
台灣勞動權益白話指南
法規總目錄
主題分類
回首頁
首頁
›
工程安全設計及整體工程統合管理辦法
›
第 8 條
命令
工程安全設計及整體工程統合管理辦法 第 8 條
最新修正:
2026-06-30
條文全文
工程業主應依工程規劃設計安全分析報告,量化編列安全衛生費用,並納入工程招標文件或契約,據以執行。
第 7 條
第 9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