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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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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條
第 五 章 測試作業程序
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第 20 條
最新修正:
2023-11-02
條文全文
術科測試辦理單位,應將術科測試相關資料於測試十四日前通知報檢人。但術科測試試題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 19 條
第 21 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