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勞
勞基法指南
台灣勞動權益白話指南
法規總目錄
主題分類
回首頁
首頁
›
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
第 23 條
第 五 章 測試作業程序
技術士技能檢定作業及試場規則 第 23 條
最新修正:
2023-11-02
條文全文
應檢人為學科採電腦線上測試或術科測試辦理單位之試務相關人員時,應檢人不得在原單位應檢。但術科測試辦理單位僅有一單位時,其監評人員應由術科測試辦理單位事先報請中央主管機關同意,指派非該辦理單位人員擔任監評及閱卷工作。
第 22 條
第 24 條